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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文化性格与待诏翰林政治失败漫议

时间:2023-03-29 23:14:22 李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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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文化性格与待诏翰林政治失败漫议

  诗人李白的一生,可以说始终都是以追求政治上的成功为其毕生奋斗目标的,而天宝初受玄宗征召并被命为翰林待诏,则可说是最接近政治成功同时又与成功失之交臂的一段经历。从天宝元年秋奉诏进京,至天宝三载春离京,其实际居京的时间仅一年半左右,旋即被“赐金放还”,离开了长安这个政治中心。就李白的一生而言,这次进京的荣耀与离京的失落,不仅构成了他终生难以磨灭的记忆,而且其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他后来的命运。对于这样一次最接近政治成功却又以失败告终的经历,不论是倾慕李白的同时代人,还是后代热爱李白的读者,无不表现出某种同情、慨叹乃至痛惜,并从不同的角度为李白的政治失败做出诠解。但是,如果将李白的从政方式放在盛唐政治文化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则可以发现李白的政治失败,从一开始就具有某种必然性。生活于盛世的诗歌天才的政治落魄,实际上凸现的是一种由文化疏离与冲突所造成的文化性格的悲剧(1)。

李白的文化性格与待诏翰林政治失败漫议

  一

  就李白的仕进道路来看,一个众所熟知的事实是,李白没有像一般士子那样,试图通过科举之路进入仕途。他从一开始就有着与众不同的选择,这就是希望以奇人名士的风采耸动天庭,进而直取卿相,甚至幻想成为帝王师式的人物。从李白天宝之前的行迹来看,他的一切活动,似乎都是围绕着培养自己的名士声望而展开的。

  在中国士文化传统中,“名士”作为一个群体出现并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大约始于东汉后期(2)。桓、灵之际,当宦官、外戚干政造成东汉王朝政治的腐败与黑暗时,士人以对黑暗政治的对抗与批判,展示了其独特的操守,从而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形成了一批虽遭迫害但却在个人品格上受到尊敬与仰慕的名士群体。《后汉书·党列传序》即云:“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直之风,于斯行矣。……海内希风之流,遂共相标榜,指天下名士,为之称号。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顾’,次曰‘八及’,次曰‘八厨’,犹古之‘八元’、‘八凯’也。武、刘淑、陈藩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荀、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范滂、尹勋、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苑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张、王考、刘儒、胡母班、秦故、蕃向、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精神品格的卓异而著称的名士群体。至魏晋六朝,名士在社会政治与文化领域仍很活跃,虽然由于时代的变化,他们所呈现的精神风貌与其品格内涵已有所不同,但却仍是作为政治与文化的精英而受到士林的宗尚的。据《世说新语·文学》载,当时袁宏曾作有《名士传》一书,其书今不传,详细内容无从得悉,但刘孝标在为《世说》作注时则云:“宏以夏侯太初、何平叔、王辅嗣为正始名士,阮嗣宗、叔夜、山巨源、向子期、刘伯伦、阮仲容、王浚仲为竹林名士,裴叔则、乐彦辅、王夷甫、子、王安期、阮千里、卫叔宝、谢幼舆为中朝名士。”可以大致了解其时名士的况。《世说新语》一书,记录的多是汉末迄魏晋名士的言行,除上述刘孝标注所提及袁宏《名士传》中的人物外,还有其他一些人物,也常受到称赏,后世士人所乐道的魏晋风流,就是由这一群魅力独具的名士构成的。这些名士,也许性情、思想、趣味、作风不同,但他们之所以成为名士,原因却并不复杂,那就是一定要能够超越世俗的平庸,显示出自己精神、品格或才性上的迥拔流俗,而率性、洒脱乃至任诞,又往往是他们最显著的标。也由于此,由对名士的崇拜,甚而导致一些人视任诞、放浪为名士,“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毕茂世云:一手持蟹,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世说新语·任诞》)。但总体看,魏晋六朝名士群体的个体风貌并不相同,其或者才华超群、或者潇洒风流、或者任诞不、或者品德高尚,而不论何者,都构成了他们赢得士林声誉并为朝野所瞩目的重要因素。

  名士不同于一般士人的地方,主要在于其“名”。因为有“名”,所以他们才会赢得统治者的礼遇。历代的帝王,常以礼遇名士来显示自己的胸怀雅量。罗致名士入朝,既可以得到礼贤的美誉,又可以消弭政治上的消极因素。而对于有政治希冀的名士而言,则又可以籍其“名”进而实现其现实的目的。因此,名士与帝王的相互为用,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惟其如此,士人采取以名士进入统治集团方式实现其政治目的,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存在着其现实的可能性。而走名士从政的道路,尽管可能比普通士人所取的常规仕进方式要艰难得多,风险要大得多,但却仍然会成为一些对自己的才性充满自负与自信者的选择,且在不同时代都不乏走这条道路的成功者。不过,这样一条道路,对士而言,关键在于其“名”,“名”之大小,总是与其成功的可能性成正比的。

上海龙凤1314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士人仕进道路相对宽广的时代。科举制度为具有不同背景的士人的进取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这就使得大量的士子竟趋于科举之途,所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是也。但是,尽管如此,唐代社会对名士仍然有着普遍性的尊崇。唐代的统治者也常以征召手段,罗致名士,使其或为己所用,或以为政治清明的妆点。以名士身份而入仕,在唐代尽管已不再具有普遍性,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李白生活的盛唐,正是以政治清明、重视贤才而著称的历史时期。开元初,玄宗励精图治,士人的用世热情空前高涨。这应该是形成李白渴望建功立业、希望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重要背景。但李白却没有选择众多士子竟趋的科举之途。李白之不走科举之路,原因可能很复杂,但李白对自己才能的自负自信,应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前已说过,中国历史上的名士,往往都是一些个性鲜明、才能超群、独立不的人物。李白对自己才能的自负,自然会影响到他在入仕道路的选择上不同于常人。周勋初先生曾指出:“他(李白)从年轻时起即走上了纵横游侠与乡先辈献赋求仕的道路。他不愿也不能与当代其他文士那样,卑躬屈膝,奔走于势要之门,求得举荐,去走科举的道路。他总是希望像吕尚、管仲、诸葛亮等人那样,得到他人的赏识与推荐,让朝廷了解,风云骤起,一展抱负。他希望像战国与汉初的游士那样,得到诸侯的礼敬,展现政治上与文学上的才能,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也希望能像鲁仲连、谢安等人那样,当国家陷于危亡之时,能出奇策挽救危局,功成身退,潇洒江湖。李白的先天禀赋,浪漫而富于理想;后天的教育,又与近世的情况悬隔,因此他的立身处世,矫矫不群,而他又有百折不回的精神,一直在为实现自身的理想而奋斗。他对自己的才能始终坚信不疑,因此在他奔走四方进行干谒时,其气也与他人大不相同。”(1)

  李白既然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就必须培养自己不同于常人的声望。实际上,李白从青少年时起,就颇注意展示自己禀赋与才华的卓不群。早在蜀中时期,他曾与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巢居数年,不迹城市,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以有道,并不起”(《上安州裴长史书》),又曾干谒出为益州长史的前礼部尚书苏,得到苏的称赏,谓“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也”(同前)。出蜀以后,李白一直不断进行着扩大自己声誉影响的种种努力:或漫游、或干谒、或隐逸。从表面上看,这些与唐代文人仕进之前普遍性的活动,差别不大。但仔细分,其中仍有许多独特之处。首先,从干谒漫游的地域来看,李白出蜀后,并没有像一般士子那样,把当时政治文化中心——两京,作为首先考虑的目的地,而是沿江而下,过江陵,历江夏,经金陵,东至维扬,然后西赴安陆,隐于寿山,继而入赘许府。对于李白所进行的这样一次远离政治文化中心而又地域范围颇广的漫游,或许与其“一生好入名山游”(《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的浪漫天性与趣味有关,但若说此行仅是为了满足名山之游的兴趣而无任何其他目的,恐也未必尽然。其《淮南卧病书怀寄蜀中赵征君》诗有云:“吴会一浮云,飘如远行客。功业莫从就,岁月屡奔迫。良图俄弃捐,衰疾乃绵剧。”赵是李白曾经从之学的纵横家,李白漫游中卧病异乡,向其昔日之师陈述窘境,自然不会讳言其此次漫游的目的,而从诗中所云“功业莫从就”“良图俄弃捐”的诗句看,似乎李白此行当还抱有实现其政治理想的目的。其次,李白早年遍读百家,对历史上,尤其是六朝时期的名士早就心仪已久,而其所游的江南地区,正是六朝名士当年生活的地域,因此,此行也不能否认其有亲临其地以探访、追寻六朝名士踪迹的心理。而在这一次漫游的过程中,李白一再向人们展示自己的洒脱、慷慨的个性以及超群出众的禀赋。比如在江陵拜谒道教名士司马承,即得到司马承的称赏,谓其“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后来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李白又称其“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透过李白的这些作为与告白,不难看出其意欲通过对自己慷慨豪迈个性的彰显,向人们展露自己才性不同寻常的意图。第三,李白的漫游活动,其交游之广泛也非常令人瞩目。他既与一些地方官员交往,如裴长史、孟少府等,又不断与宗教界特别是道教中人往来,如司马承、元丹丘等。开元十八年他一入长安,又曾广事交游干谒,“历抵卿相”(2);出长安后,南下梁园,北上太原,漫游东鲁,其间交游的人物更为广泛,在荆州亦曾投书善于荐拔人才的韩朝宗。在东鲁,又曾至山,访孔巢父等人,并“与孔巢父、韩准、裴政、张叔明、陶居山,日沉饮。号‘竹溪六逸’”(《新唐书·李白传》。李白如此广泛交游干谒,就其终极目的而言非常明确,那就是这一切都是为其实现政治理想服务的。正如《邺中赠王大劝入高凤石门山幽居》诗所说,是“投躯寄天下,长啸寻豪英。耻学琅琊人,龙蟠事躬耕。富贵吾自取,建功及春荣”。第四,李白的交游干谒,与唐代一般士人最大的不同,乃在于其不是出于科举的目的。“从程序上说,唐代士人一般均先行干谒,再参加考试。李白的与众不同处,只是仅行干谒,而不参加考试。”(3)李白不以参加科举考试为目的的干谒,就其深层心理而言,显然有着借干谒扩大自己声望、造成广泛社会影响,为最终走以名士耸动朝野而直取卿相的动机。而到了开元末,李白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奋斗,他的目标基本上实现了。天宝初玄宗征召他入京,正是其名动天下的结果。李白在后来所写的《为宋中丞自荐表》中曾有云:“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关于“子真谷口”,王琦注云:“《华阳国志》:郑子真,褒中人也。玄静守道,履至德之行,乃其人也。教曰,忠孝爱敬,天下之至行也;神中五,帝王之要道也。成帝元舅大将军王凤备礼聘之,不应。家谷口,世号谷口子真。《汉书》:谷口郑子真,不诎其志,耕于岩石之下,名震于京师。”李白这里用“子真谷口”这一典故,在于说明他是以道德高尚而最终名震京师的。李阳冰《草堂集序》也记述云:“天宝中,皇祖下诏,征就金马,降辇步迎,如见绮、皓。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谓曰:卿是布衣,名为朕知,非素蓄道义何以及此?”这些都说明,李白从一开始所选择的以名士而入仕的道路,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尽管历尽艰辛,但还是获得了初步的成功,达到了目的。

  二

  李白以名士身份受到玄宗的眷顾被征召入京,这是他实现政治目标并开始走向成功之路的第一步。但李白最后的失败,同样也是与其名士的身份特点密切相关的,或者说,因为长期对名士的追慕所形成的名士心态与文化性格,最终导致了其在进入政治中心后,又因其与环境的冲突而以失败告终。

  李白是一个身处唐代的现实而又在精神上生活于自己所陶醉的理想世界的人。对于历史人物,他所钟情的是以才性、功业的超群拔俗而为人所仰慕的名士。就李白作品来看,他所追慕的名士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具有奇谋宏并建立丰功伟业而著称的,如管仲、鲁仲连、诸葛亮、范、张良等;一类是以洒脱不群、放浪不、真率任情名世的,如谢安、谢灵运、东方朔、王之、陶渊明等。对于前者,李白更多的是崇尚他们的功业以及他们建立功业的途径方式。对于后者,李白则更多的是接受他们人格精神的熏陶。从李白的生活作风、处世方式看,后者对李白的人格与性格养成所产生的影响或许更大。而其接受前代名士影响而形成任情不的名士文化性格,对其后来进入官场后政治上的成败产生的影响尤其具有决定性作用。

  李白天性浪漫,崇尚真率、自然。他对六朝尤其是晋人的潇洒风流、真率任情而又自尊自信尤为钟爱。“李白对东晋的向往,何等执着,可以说是怀有一种情结。他足迹遍天下,曾在许多都市中居留,但次数最多,时间又长的地方,可能要以金陵一地为最。六代豪华,名士云集,文物鼎盛,文彩风流,时时激发他的诗情,在在引发他怀古的胸怀”,“在他的诗集中,以‘金陵’一地开头命名的诗题不下一、二十首,可见他在此地投入的感情之多,与众多的同好者徘徊之久”(1)。他对越中也同样一往情深,一生尝三至越中。“越中山水于李白,固可以消弭烦虑、怡悦性情,更可以感染、熏陶自己的品格、风度和节操。所谓品格、风度和节操的感染力,来自于越中山水的‘开发’者:在汉以自尊的严光为代表,在晋以任情的王之、潇洒的谢安为代表,在南朝以恣肆的谢灵运为代表。”(2)总体看,在人格精神方面,六朝名士风流对李白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阮籍、阮咸、谢安、王之、谢灵运等魏晋六朝的名士,常出现于他的笔下。虽然从李白诗歌创作的年代看,其诗歌涉及六朝名士的作品,并非全都产生于个性形成的早期阶段,但他早年通过《文选》等六朝文学典籍的阅读,应该说已种下了形成他后来顾盼、向慕风流潇洒的魏晋人物的最早因子。因此,六朝人物对他的影响应是从青少年就已开始并不断发酵的。李白崇尚并在生活作风上追蹑以任情、真率乃至任诞为特征的魏晋名士风流,当其为处于官场政治文化圈外的在野名士时,其消极性可能会被积极性所掩盖。因为盛唐本身就是一个个性张扬充满浪漫豪情的时代,他身上体现出的浪漫、自信、自负以及傲视权贵的特点,不仅会增强其他个性的魅力,还会有助于其声誉的提升,甚而会引起一些士人的赏慕。魏对李白的千里追寻,当即缘于此。但是,一旦当他进入高层政治圈子,他长期养成的那种任情、真率、放任不的个性,与官场政治文化之间的疏离、悖逆、冲突就显现出来了。那种原来为一些士人所仰慕的名士魅力,适成为其政治活动中致命的弱点。任情、真率、放任不,一旦脱离了具体的历史与文化情景,被李白不恰当的置于高层政治环境里,就使他由禀赋特异的天才变成了政治上的儒。从李白天宝初入长安待诏翰林期间的作为来看,恰恰是长期形成的名士做派,使他成为长安高层政治中心中最易受到政治伤害的对象。

  任何时代,官场都会有其相应的规范与规程。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封建文化的成熟期,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唐代相关的制度建设与官职规范方面的严密。研究唐代文学者,常常会因为唐代文学中出现的诗化的浪漫而忘记唐代相关制度的周备以及士人入仕后对规范与制度的遵守。应该说士人在入仕后,都会遵循相应地官场制度规则,违触相关制度会受到非议乃至处罚,这是每个入仕而成为官僚集团成员的士人都明白的。岑参以舍人掌纶诰,因疾久不宿值承旨,即受到了同僚的非议;董思恭性清脱,因泄露进士考试问目,为三司推问,最后被除名流放(1)。所以,唐代一些主管选的官员,往往排斥那些文辞见长却个性张扬者。比如初唐的吏部侍郎裴行俭就以“士之致远,先器识而后文艺”,贬斥王勃等人“虽有文才,而浮浅露”(《旧唐书·王勃传》)。

  唐代对官员设立了完备严密的职律。当然不同级别、不同部门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这里没有必要做全面的讨论。以下主要围绕与李白相关的翰林院的制度规范做些论,以期说明李白的个性与长安高层官场文化的疏离与冲突。

  翰林院是在玄宗时期逐渐成为政治上具有重要地位与影响的机构的。关于翰林院的创建、沿革等,新旧《唐书》俱有记载。《旧唐书·职官二》下有“翰林院”条,并详载其处所、沿革、变迁等,云:

  天子在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若在西内,院在显福门。若在东都、华清宫,皆有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遂良。永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诏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刘之刘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侯进止,时号北门学士。天后时,苏味道、韦承庆,皆待诏禁中。中宗时,上官昭容独当书诏之任。睿宗时,稷、贾福、崔,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

  《新唐书·百官一》亦载云:

上海龙凤1314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值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上海龙凤1314   新旧《唐书》的记载,其内容大致相近,主要偏重于翰林院的历史沿革与功能。对于翰林院的工作规范等,未见有载。中唐时期李肇作《翰林志》,则于记载翰林院的历史及沿革后,对其职能与纪律要求做了说明,云:

上海龙凤1314   按《六典》,中书掌诏旨,制玺书册命,皆案典故起草进书。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遗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制既行,有误则奏而正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后建、封树藩屏、宠命尊贤、临轩备礼则用之。二曰制书,行大典赏罚、授大官、厘革旧政、赦宥降虏则用之。四曰发白,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兵发马、除免官、授六品已下官、处流已上罪并用之。五曰旨,为百司承旨而为程式、奏事请施行者。六曰论事,书慰谕公卿、诫约臣下则用之。七曰,随事承旨不用旧典则用之。又,答疏于王公则用皇帝行宝,劳来勋贤则用皇帝之宝。征召臣下则用皇帝信宝。答四夷书则用天子行宝,抚慰蛮夷则用天子之宝。发蕃国兵则用天子信宝,并甲令之定制也。近朝,大事直出中禁,不由两省,不用六宝,并从权也。元和初,置书诏印学士院主之,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大诛讨、免三公宰相、命将曰制,并用白麻纸,不用印。双日起早候阁门钥入而后进书。只日百寮立班于宣政殿,枢密使引案自东上,阁门出。若谪宰相则付通事舍人,矩步而宣之。机务要速,亦用双日。甚者虽休暇追朝而出之。凡赐与征召、宣索处分曰诏,用白藤纸。凡慰军旅,用黄麻纸并印。凡批答奏疏不用印。凡太清宫、道观荐告词文用青藤纸朱字,谓之青词。凡诸陵荐告上表、内道观叹道文,并用白麻纸。杂词祭文禁军号并进本。

上海龙凤1314   李肇这里对于翰林院的工作禁忌与草诏的具体规范及规定,说得非常明确具体。关于工作上的禁忌,他引的是《唐六典》中书起草诏旨的纪律之禁,但因其将之置于翰林院沿革的记述之后,所以这些规定也可看作是对翰林院学士、待诏等同样的规定。李肇之所以这样记载,可能与翰林院草诏职能是从中书舍人的职权中所分出有关,因为前引《新唐书·百官一》述玄宗时翰林学士与待诏的职掌时即云,“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

上海龙凤1314   李肇这里首先指出的是翰林院相关范畴内工作不得触犯的四条规定,即漏泄、稽缓、遗失、忘误。四者中,如果说后两者属于无意的过失的话,那么前两者则可能有故意之嫌。但无论有意无意,四者都是对翰林院的工作纪律与规范的明确无误的强调。而在四者中,李肇又特别强调说:“大抵四者之禁无殊,而漏泄之禁为急。”他还举了正反两例说明翰林院保守机密的重要:

  天宝十二载,安禄山来朝,玄宗欲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命张草制,不行。及去也,怏怏滋甚,杨国忠曰:此告之也。遂贬卢溪郡司马,兄建安郡太守,弟宜春郡司马。

  ……初,姜公辅行在命相,乃就第而拜之。至李吉甫除中书侍郎平章事,适与裴同直,草吉甫制,吉甫草武元衡制,垂帘挥翰,两不相知,至暮,吉甫有叹惋之声,终不言。

  关于前一条的情况,《旧唐书》卷九十七、《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张说传》所附《张传》均亦有载。张系玄宗女婿,为玄宗所崇厚,《旧唐书·张传》云:“,以主婿,玄宗特深恩宠,许于禁中置内宅,侍为文章,尝赐珍玩,不可胜数。”《新唐书·张传》略同。但是,当杨国忠以草制泄密于玄宗时,张乃至其兄、弟均受到由政治中枢而贬出为外郡司马的处罚。即此可见,翰林院工作保密的重要以及对违纪处罚的严肃严厉。关于后一条,虽新旧《唐书》之《李吉甫》、《裴传》未载其事,但由二人传可知他们起初关系极密切。但即便如此,二人同在翰林院供职,草诏之际,仍严守保密之规定,不敢事先透露与当事人有关的信息。由此可知,唐代的翰林院一方面在政治上非常尊崇清要,另一方面又是一个严肃至近于刻板而不容草率马虎的机构。翰林供奉或翰林学士等作为天子“私人”,需要的是谨慎、严谨,言行上的任何不谨,都可能断送其政治生命与前途。不难想象,这样的环境一定会造成人的性格的特殊,这就是,凡在翰林院供职者,无论学士也好,待诏也好,定会比其他机关的官僚更显得谨小慎微。王谠《唐语林·容止》载杜审权事云:“在翰林最久,习于慎密。在镇三岁,自初视事,坐于东厅。至其罢去,未尝易处。虽大臣经过,亦不逾中门。视事之暇,日未之夕,非有故不还私室。端默敛,常若对宾旅。……”(1)裴在任翰林学士时,也以小心谨慎见称。《旧唐书·裴传》云:“在翰林承旨,属宪宗初平吴、蜀,励精思理,机密之务,一以关,小心敬慎,甚称中旨。”《新唐书·裴传》亦云:“始承旨翰林,天子新剪蜀乱,励精致治,中外机,多所参与,以小心慎默承帝意。”而张任翰林学士,可能因工作性质影响其性格的缘故,其在重大问题上显得尤其谨慎甚而老于世故。《旧唐书·张传》曾载:“玄宗尝幸内宅,谓曰:‘希烈累辞机务,朕择其代者,孰可?’错愕未对,帝即曰‘无愈吾爱矣。’降阶陈谢。”在与玄宗的对谈中,因事关宰相职务之人事,故张惊愕之下,未曾有一语表达意见,这是颇值得玩味的。

  李白多年来在廊庙之外形成的散漫作风以及他崇尚名士养成的疏放、真率乃至放任的个性,显然与翰林院中谨慎的氛围有不相适应协调之处。关于翰林院的故事,曾有过翰林院工作经历的李肇在前引的《翰林志》中有所载,而李白在翰林的故事,李肇在其另一书《国史补》中则别有一条。这大约是作为特异之事而予以记录的:

  李白在翰林多沉饮。玄宗令乐辞,醉不可待,以水沃之,白稍能动,索笔一挥十数章,文不加点。后对御引足令高力士脱靴,上命小阉排出之。

  这是一个在后世不断被渲染的故事。后来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二、乐史的《杨太真外传》等都有相似的记载。可能由于这一故事传神地表现了李白颖脱不群的才气与蔑视权贵的个性,满足了历代文士自怜与自重的心理,所以后世文人常对之津津乐道。不过,对于这一故事的可靠性,亦有人表示怀疑,尤其是“脱靴”事,以为以当时高力士之贵宠,李白未必会鲁莽唐突如此。但是李肇在元和间曾任翰林学士,元和去天宝不过半个多世纪,且李肇《国史补序》称其著述之目的是“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续传记而有不为。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因此,其所记录之事当具有相当的可信度。周勋初先生亦曾谓:“高力士是最受玄宗崇信的宦官,肃宗在东宫时称之为二兄,诸王公主均称之为阿翁,驸马辈则呼之为爷,权相李林甫对他也甚为敬畏,按之常情,李白不可能做出命其脱靴之事。但世上之事可决不能以常情度之。李白天性狂放,又值醉中,因而也无截然排除此事的理由。”(1)其实,从李白的文化性格看,此举也大有可能。在中国士人的心目中,阉宦尽管可能在政治上因皇帝的宠幸而气焰灼人,但其身份的卑贱向来为士人所不齿与不屑。李白深受历史上名士精神品格的熏陶,其可能平日在骨子里即对高力士存有视之念,乘醉使其脱靴以折辱之,恰是其放任个性的自然流露。

  李肇所载李白在翰林的表现,仔细看似为有相互关联的两事。其一是李白沉饮翰林,其二则是醉中引足脱靴。如果联系前述翰林院的情况看,这两件事都足以给李白的政治生涯带来严重的影响。以李白的沉饮翰林而论,这无论如何都有可能触犯禁律并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前引《旧唐书·职官二》中关于翰林待诏曾明确说:“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之,日晚而退。”(按,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也即当值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耽酒沉饮而不自律,极可能导致荒怠误事。这是生活中的常识。李白沉饮翰林,显然是非常出名的,否则李肇不会有此专门的记载。不过因为其才过人,不惟玄宗当时优容之,后人也以其事为风流而不予深究。但即使李白为玄宗所优容,其事在当时也极有可能成为同僚非议的口实。因为对天才的认识与理解,并不一定与天才生活的时代同步,在大多数情况下,承认天才总是滞后于天才所生活的时代的。无论如何,对嗜酒沉饮者,玄宗恐怕是绝不能委以大任的。因为玄宗本人对醉酒之害有亲身体验,并因此而终生戒酒(1)。因此,李白的嗜酒沉饮不能不使玄宗对他的任用有所顾虑。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记》说,“天宝初,玄宗辟(白)翰林待诏,因为和蕃书,并上《宣唐鸿上海龙凤1314》一篇。上重之,欲以纶诰之任委之。同列者所谤,诏令归山。”则玄宗起初是深爱李白之才并有大用之意的,后来则因同列所谤才使之归山。然所谤者何事?未曾明言。范传正《唐左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中有云:“遂直翰林,专掌密命。将处司言之任,多陪侍从之游……既而上疏请还山,玄宗爱其才,或虑乘醉出入省中,不能不言温室树,恐后患,惜而遂之。”则同列所谤以及玄宗之终不能用李白,岂非与李白的沉饮有关?沉饮者最有可能触犯的就是“漏泄、稽缓、遗失、忘误”四禁,无论是否有同列之谤,如果李白嗜酒沉饮之性日益暴露发展,玄宗之不能处李白以大任都将是一种必然。

  至于李白使高力士脱靴事,果若为事实,在当时也应是一个具有不小影响的事件,定会在政治中枢产生震撼性的效应。对于李白来说,他是恣一时之快意乘醉发泄,但对于官场政治中的人物来说,这却是一个极为幼稚之举。对作为当事者一方的高力士来说,其无异于当众受到了戏弄与侮辱。高力士的当下反应如何,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李白的举动实际上也使玄宗陷于尴尬的场景中。对于玄宗的反应,李肇云是“上命小阉排出之”。这里对玄宗的记述是颇值得玩味的。所谓“排出之”,即排解而使其离开现场。也就是说玄宗是以李白酒醉失态处之的,他以此消弭了气氛的紧张,使当事者双方都不至于有损颜面。玄宗的处理应该说是得体而又合乎情理的,但是其由此而对李白会产生怎样的印象,却值得深思。对于此事,段成式的记载是:

上海龙凤1314   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便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举,上不觉忘万乘之尊。因命纳履,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遽为脱之。及出,上指白谓力士曰:“此人固穷相。”

  似乎多了些小说家的夸饰,因为其中没有写到李白醉酒。脱离了醉酒这一特定情境,李白的举动就显得极为突兀而越乎常理,而且写到“力士失势,遽为脱之”,也似不尽合情。但对玄宗的反应,他则写得较李肇具体:“及出,上指白谓力士曰:‘此人固穷相’。”明显地,玄宗这里是为高力士挽回面子,给他以抚慰。但从中也可出此一事件在玄宗心目中所产生的影响,也即在玄宗看来,李白的这一举动,所凸现出的是其缺乏政治官僚应有的风度与气象。

  围绕李白待诏翰林最后失意而返,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记》、范传正《唐左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李阳冰《草堂集序》,俱谓是受到同列的谗毁而为玄宗所疏;而魏《李翰林集序》则进一步指明谗毁者为张。《旧唐书》本传谓白使力士“脱靴”,因而斥去,《新唐书》本传、乐史《李翰林别集序》及《杨太真外传》俱谓力士以脱靴之耻,激杨妃使进谗言。看来李白因遭谗而政治失败前人是多所认同的。不过对李白政治遭遇的同情惋惜可以理解,但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似还可再讨论。

  新旧《唐书》及乐史所记,因其后出,可暂置之。魏、李阳冰,均与李白生前交往而且是受命为其集作序者;刘全白、范传正则为白同时代稍后人,因此他们四人的记载是值得关注的。但从其记载来看,李、刘、范俱未言及进谗者姓名。如果李白确是遭到谗毁,那么,搞清谗毁者便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现能看到的相关材料中,唯魏指明为张。魏言之凿凿,但其从何而知?一种可能是得之传闻,另一种则有可能得之李白之口。传闻不足论,而得之李白,则其间实有值得分者。因为李白在后来言及此事时,从未说得具体明确,甚或有混乱处。

  关于李白自己提及待诏翰林被谗事的文字,以下两处值得注意。一是其《翰林读书言怀呈集贤诸学士》诗,一为《为宋中丞自荐表》文。

上海龙凤1314   《翰林读书言怀呈集贤诸学士》一诗云:

  晨趋紫禁中,夕待金门诏。观书散遗,探古穷至妙。片言苟会心,掩卷忽而笑。青蝇易相点,《白雪》难同调。本是疏散人,屡贻促。云天属清朗,临壑忆游。或时清风来,闲倚栏下啸。严光桐庐溪,谢客临海。功成谢人间,从此一投钓。

  此诗作于李白待诏翰林期间,安旗先生主编之《李白全集编年注释》系于天宝二年。诗是写给集贤院学士的,从呈赠的对象看,作为待诏翰林的李白,没有写给翰林院的同僚,这是值得注意的。合理的解释是,李白与翰林院同僚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甚至谗言的来源极有可能与翰林院同僚有关,且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其投赠集贤院,可能带有替自己辩解之意。透过“青蝇易相点,《白雪》难同调。本是疏散人,屡贻促”的诗句,似乎谗毁的内容与李白的作风有关,如果当时李白认为是同列张谗毁,那么其出朝后是有可能将真情告诉魏的。

  但是,至德二载,他作《为宋中丞自荐表》则有云:

上海龙凤1314   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既润色于鸿业,或间草作于王言,雍容揄扬,特见褒赏。为贱臣诈诡,遂放归山,闲居制作,言盈数万。

  “为贱臣诈诡”中的“贱臣”一语,则又不免使人生疑。因为若为张,其以驸马都尉为翰林学士,称之为“贱臣”,似乎不伦。但若以“贱臣”称高力士,则似较与力士身份合。作为向当代人自荐的文字,李白若认定是张进谗,他于此不会粗疏至言词不伦。但若此处指为高力士,却又与魏文中的张说相矛盾。况且,张兄弟在安史乱中出任伪职,后来或死或贬,当李白为此文时,似已再无隐讳其名的必要。

  因此李白对于所谓同列谗毁之具体人事,心中必不一定十分明确。造成李白对此事前后表述上的含混不清,以常情之,似可作这样的推测。李白在翰林待诏期间,其嗜酒沉饮、任情不,已形成了与一般严肃、谨慎乃至刻板的同僚的不和谐,并由此导致了同僚的一些非议,对此玄宗一定会不断有所耳闻,而酒后失态之举,则使玄宗由耳闻进而目睹。玄宗之不大用李白,当是由其对李白性情的了解而决定的。对于李白来说,由政治中枢失意而归,他则需要对问及返归原因的朋友,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遭谗被疏,既可说是他当年的真实感受,也可说是一个最合乎情理又能为大家所理解与同情的理由。这样一来,李白文化性格与官场政治的疏离、冲突导致其政治失败的深层原因就被遮蔽了。

上海龙凤1314   说到底,李白待诏翰林的政治遭际,是一个天才诗人的政治失败。对于李白来说,这是他个人政治生涯的悲剧,但政治上的悲剧却无损于其作为诗人的伟大;而玄宗作为创造“开元之治”的一代君王,其对于李白的了解与认识,应该说是深切的。一方面,他欣赏李白的才华,故能对其疏放、任诞有所优容,另一方面,出于对李白的了解,他在政治上不能也不会予李白以其所希望得到的重任。因此,若干年后,当玄宗在政治上失去权威而成为一个被人所同情的弱者时,李白对玄宗的情感与心理便极为复杂,而这不能说与其待诏翰林期间的经历没有关系。

  三

  就政治层面而言,李白待诏翰林是失败了,而政治生活的失败对他的思想、创作所产生的影响,比如由于翰林待诏的经历使他对上层政治集团了解的加深,以及连带影响到他的思想与创作的变化等等,则是巨大的,对此前贤时彦已多所揭,兹不赘。不过在李白这段经历中,还有一值得讨论者,这就是李白“谪仙”称号及与之其相关联的一些问题。

上海龙凤1314   李白获得“谪仙”之名,是他二入长安的一个重要收获,因为这一称号深刻地影响了他的社会声望与后来的生活。在此之前,李白尽管对自己的才能非常自负,也曾获得了一些有地位与声望人物的称誉,但或者因其缺乏括上的精警,或者未能传达李白的风度神韵,所以对提升李白的知名度并没有产生较显著的影响。而“谪仙”一词,既可说是对李白一个富有极大褒扬性的称号,同时也是一个最为传神的称号。李白可说是愉快地接受了这一称号的。出朝以后,他数次于诗文向人道及之。比如:在《对酒忆贺监二首并序》中他即不无得意的写到:

上海龙凤1314   太子宾客贺公于长安紫极宫一见余,呼余为谪仙人,因解金龟换酒为乐。没后对酒,怅然有怀,而作是诗。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其一)

  《答湖州迦叶司马问白是何人》诗又写到:

上海龙凤1314   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湖州司马何须问,金粟如来是后身。

  这两首诗都作于出朝未久的天宝六载。而到了天宝十四载,他作《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又再次说:

  吾希风广成,荡漾浮世。素受宝诀,为三十六帝之外臣。即四明遗老贺知章呼余为谪仙人,盖实录耳。

  而且,李白后来之在士林享有大声望,实也得益于此。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云: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流传必绝伦。龙舟移晚,兽锦夺袍新。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乞归优诏许,遇我夙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处士衡俊,诸生原宪贫。……

  诗中说“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声名从此大,没一朝伸”,由此可知李白之声名,是随着“谪仙人”之称号而扩大了的。因为杜甫是在天宝三载夏在洛阳与白相遇的,此时李白甫出京城,自玄宗身边而来,杜甫则尚未有京华生活的经历,相识之后,二人于诗酒流连数月间,一定会谈及京师长安及其高层政治生活的一些情事。因而“声名从此大,没一朝伸”诗句对李白声名、生活变化的描述,也当是具有纪实性特点的。

上海龙凤1314   “仙”与“谪仙”,都是与道教有密切关联的观念。李白早年生活于具有浓郁道教文化氛围的蜀中,出蜀之后,他又一直与道教及道教中人物保持着密切关系,而赠予他这一称号的贺知章,本身也以崇道著称,因此,不论是贺知章也好,李白也好,他们对“谪仙”之内涵应是非常清楚的。值得关注的是,“谪仙人”在道教文化中其究竟有着怎样的内涵?或者说贺知章是在何种意义层面来赠予李白这一称号的?搞清这一问题,对于认识李白二入长安期间的思想与作风乃至获得这一称号他思想性格的变化,应当是有意义的。

  对于“谪仙”含义的阐释,从现代人的理解看,它的内涵具有多重要素。日本学者松浦友久说:

上海龙凤1314   “谪仙人”这一念的意象结构非常复杂,但其主要属性可以集中在下面三点:

  (1)才能上的超越性、超俗性。

  (2)社会关系上的客体性、客寓性。

上海龙凤1314   (3)言论行动上的放纵性、非拘束性。

上海龙凤1314   三者相互关联,因而正好具有结构性的品格,即欠缺了哪一个都那以形成典型的“谪仙人”的形象。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哪一个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属性。(1)

  这应是对谪仙的涵义的一种带有综合性的括。但是,谪仙的这种多重结构性品格,似乎也是在不断演变中逐渐累积叠加而形成的。

上海龙凤1314   道教在唐以前已经过了数百年的发展,其神仙体系也逐渐系统化,特别是南朝陶弘景作《真灵位业图》,为道教神仙制定等级,构想出了一个等级森严而又宏大周密的神仙谱系。不过,其中并未有所谓谪仙之名。但从唐以前的文献中看,已出现了一些关于谪仙的故事。下面几条唐前文献中有关“谪仙”的材料,对于理解唐前人们心目中谪仙的面目与特点是很有意义的:

  瑕丘仲者,宁人也。卖药于宁百馀年,人以为寿矣。地动舍坏,仲及里中数十家屋临水,皆败。仲死,民人取仲尸弃水中,收其药卖之。仲披裘而从,诣之取药。弃仲者惧,叩头求哀。仲曰:“恨汝使人知我耳,吾去矣。”后为夫余胡王驿使,复来至宁。北方谓之谪仙人焉。

  ——《列仙传》卷上(又见《水经注》卷十三“水”注,唯“瑕丘仲”作班丘仲)

  永明中,会稽钟山有人姓,不知名。山中养鼠数十头,呼来即来,遣去便去。言语狂易,时谓之“谪仙”。不知所终。

上海龙凤1314   ——《南齐书》卷五十四《高逸》(又见《南史》卷七十五《隐逸》)

  范豺者,巴西中人也。久住支江百里洲,修太平无为之道。临目嘘漱,项有五色光起,冬夏惟单布衣。而桓温时头已斑白,至宋元嘉中状貌不变。其占吉凶,虽万里外事,皆如指掌。或问:先生是谪仙邪?云:东方朔乃我,我小儿时,数与之狡。又云:我见周武王伐纣洛城头,战,前歌后舞。宋文帝召见豺,答诏称我,或称吾。元凶初为太子,豺从东宫过,指宫门曰:此中有博劳鸟,奈何养贼不知?文帝恶之,豺自尽。江夏王使埋于新亭赤岸冈,文帝令发其棺,看柩无尸,乃悔之。越明年,豺弟子陈忠夜起,忽见光明如昼,而见豺入门就榻坐,又一老翁后至,豺起迎之。忠问是谁?豺笑而不答。须臾俱出门,豺问忠:比复还东乡,善护我宅,即百里洲也。

  ——《云笈七签》卷一百一十(又见《蜀中广记》卷七十六)

  从这些材料看,唐以前的所谓谪仙,是以行为怪谲、言语狂易,为常人难以理解为主要特征的。松浦友久所括的三个方面中,其第三点也即“言论行动上的放纵性、非拘束性”在他们身上表现的都很明显。第二点即“社会关系上的客体性、客寓性”,也有所体现,但这一点主要是通过人们的反应表现出来的。至于其才能的超越性、超俗性,尤其是文才的横绝超奇,尚看不出来。

上海龙凤1314   前面说过,不论是贺知章,还是李白,都是与道教关系极为密切的人物,有关道教的文献,他们应该是熟稔于心的。那么贺知章在以“谪仙人”来称李白时,他所取的是前述谪仙的念内涵呢?还是为他加入了新的含义?不妨先分一下李白对谪仙的体认。

  李白诗文中有好几次提到“谪仙”一词,而有助于帮助判断其对谪仙体认的,一是其《玉壶吟》一诗,另一则是前面所引过的《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文。《玉壶吟》诗是在提到东方朔时用此词的,诗云:

  烈士击玉壶,壮心惜暮年。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揄扬九重万乘主,谑浪赤青琐贤。朝天数换飞龙马,赐珊瑚白玉鞭。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西施宜笑复宜,丑女效之徒累身。君王虽爱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

  李白在诗里引用东方朔的典故,应有以之自比的意思。东方朔是以才华出众而又自以未得其用,时以诙谐讽上见称的。《史记·滑稽列传》曾载:

  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仅然能胜之。人主从上方读之,止,辄乙其处,读之三月乃尽,诏拜以为郎,常在侧侍中。数召至前谈语,人主未尝不说也。时诏赐食于前。饭已,尽怀其肉持去,衣尽污。数赐帛,檐揭而去。徒用所赐钱帛,取少妇于长安中好女。率取妇一岁所者即弃去,更取妇。所赐钱财尽索之与女子。人主左右诸郎半呼之“狂人”。人主闻之,曰:“令朔在事无为是行者,若等安能及之哉!”朔任其子为郎,又为侍谒者,常持节出使。朔行殿中,郎谓之曰:“人皆以先生为狂。”朔曰:“如朔等,所谓避世于朝廷也。古之人,乃避世于深山中。”时坐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沉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

  《汉书·东方朔传》记事较《史记》所载详尽,而其中一则记其以诙谐讽上曰:

  久之,朔上海龙凤1314朱儒,曰:“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耕田力作固不及人,临众处官不能治民,从军击虏不任兵事,无益于国用,徒索衣食,今欲尽杀若曹。”朱儒大恐,啼泣。朔教曰:“上即过,叩头请罪。”居有顷,闻上过,朱儒皆号泣顿首。上问:“何为?”对曰:“东方朔言上欲尽诛臣等。”上知朔多端,召问朔:“何恐朱儒为?”对曰:“臣朔生亦言,死亦言。朱儒长三尺余,奉一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余,亦奉一粟,钱二百四十。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臣言可用,幸异其礼;不可用,罢之,无令但索长安米。”上大笑,因使待诏金马门,稍得亲近。

上海龙凤1314   从以上事迹看,东方朔的行为确具有放纵性与无拘束性,也具有超越世俗性。也许由于东方朔的举止不同常人,所以《太平广记》卷六“东方朔”条所引《东方朔别传》等,已将他描述为一个岁星下降的谪仙人了。李白这里说“世人不识东方朔,大隐金门是谪仙”,显然对东方朔事迹非常熟悉,而且是从其具有放纵性、无拘束性与超越世俗性的角度体认东方朔的。李白诗中又说自己曾“揄扬九重万乘主,谑浪赤青琐贤”,可以看出他有意将自己的举止和东方朔相比拟。考虑到此诗作于天宝二年在贺知章称李白为“谪仙人”之后,那么,李白对于“谪仙”的体认,应该更多地和传统意义上谪仙之含义接近。至于《金陵与诸贤送权十一序》中“吾希风广成,荡漾浮世。素受宝诀,为三十六帝之外臣。即四明遗老贺知章呼余为谪仙人,盖实录耳”,说自己是“三十六帝之外臣”,并谓之“实录”,所强调的正是其作为谪仙的“社会关系上的客体性、客寓性”。

上海龙凤1314   那么,“谪仙”内涵的才华横绝超奇的新含义是如何出现的?这一含义,从现有的材料看,当与李白之被称为谪仙有关的。贺知章以“谪仙人”称李白,对于李白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论是与李白同时代的人,还是后来有关李白的传记资料,在叙及李白时,都不会忘记李白的这一称号。唐人涉及李白谪仙称号的文字甚多,其中较重要的有杜甫、李阳冰、范传正、裴敬、孟、王定保等。下面将之作一排比,看看“谪仙”一词在与李白发生关联后,其意义的增生。

  (1)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没一朝伸。

  (2)李阳冰《草堂集序》:

  又与贺知章、崔宗之等自为八仙之游,谓公谪仙人。朝列赋谪仙之歌凡数百首,

上海龙凤1314   多言公之不得意。

  (3)范传正《唐左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

上海龙凤1314   在长安时,秘书监贺知章号公为谪仙人,吟公《乌栖曲》云:“此诗可以哭鬼神矣!”时人又以公及贺监、汝阳王、崔宗之、裴周南等八人为酒中八仙,朝列赋谪仙歌百余首。

  (4)裴敬《李公墓碑》

上海龙凤1314   或曰:太白之精下降,故字太白。故贺监号为谪仙,不其然乎?故为诗格高旨远,若在天上物外。神仙会集,云行鹤驾,想见飘然之状。

上海龙凤1314   (5)孟《本事诗·高逸》:

  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所为文,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解金龟换酒与倾尽醉,期不间日,由是称誉光赫。

  贺又见《乌栖曲》,叹赏苦吟曰:“此诗可以泣鬼神矣。”故杜子美赠诗及焉。曲曰:“姑苏台上乌栖时,……”或言是《乌夜啼》。二篇未知孰是,故两录之。《乌夜啼》曰:“黄云城边乌欲栖……。”

  (6)王定保《唐言》卷七“知己”:

上海龙凤1314   李太白始自西蜀至京,名未甚振,因以所业贽谒贺知章。知章览《蜀道难》一篇,扬眉谓之曰:“公非世之人,可不是太白星精耶?”

上海龙凤1314   从(1)(3)条中,看不出贺知章是因李白的诗才而对之有“谪仙”之称的,其中所体现出的诗才与谪仙的关系,是平行而非因果,也就是说,李白是谪仙,诗也特别出色。(2)中则没有涉及谪仙与诗才的关系,只是说贺知章对之有谪仙人之称,大家对谪仙人的遭遇深表同情。(4)中谪仙与诗才属因果关系,因白为太白星之精下降,贺因有谪仙之称;因其为谪仙,“故为诗格高致远,若在天外”。(5)(6)中则是,贺因读其《蜀道难》,因为惊其诗才,故有“谪仙人”之称。这里“诗才”为因,“谪仙人”是果,与(4)又有所不同。

  由此可见,李白谪仙人的称号与其诗才之间,可能有一个因果演变过程。由于李白作为诗人的声望,在后来越来越大,其诗格之高逸,令人既深感惊奇而又难于解释,因此,贺知章所赠予的“谪仙人”就与其诗才紧密联系起来了。到了孟、王定保那里,就成了贺知章因赏叹白诗而称其为“谪仙人”。这样,谪仙的含义,因李白之故,就在传统的放纵无拘束、客寓人间的暂居性、才能的超俗性等外,与诗才文才的特异有了更密切的关系。由于谪仙称号对李白形象与个性描述所具有的恰切传神性,后来李白对此称号也因而具有了独占性(1)。人们提到谪仙人时,李白以前有关谪仙的特点,逐渐被尘封忘记了,对谪仙人这一意象在脑海里的本能反映,就是诗人李白的形象,而人们对谪仙人李白的体认,又不外三点,即神情不凡、诗酒风流、文才出众(2)。这大致也是李白谪仙人称号出现后,中国人对谪仙特征的理解。但这已与唐前有关谪仙形象有了一定的距离。也就是说,由于谪仙人李白的出现,原来的谪仙观念已被重新改写增加了新的内涵。人们对它的认识与理解,已脱离了仙传文化的传统语境,而更多地带有了由李白所产生的直觉联想。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文学院)

上海龙凤1314   (1) 关于李白的文化性格,友人查屏求在《盛唐名士文化沉沦与李白悲剧》(见其《从游士到儒士——汉唐士风与文风论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文中有精彩论述,对笔者启迪良多,本文在思考角度上对其亦有所借鉴,谨申谢忱。

  (2) “名士”一词,在先秦文献中已出现。如,《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见《十三经注疏》,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又,《吕氏春秋·劝学》:“……此六人者,行死辱之人也。今非徒免于行死辱也,由此为天下名士显人以终其寿,王公大人从而礼之。”(见《诸子集成》,上海书店,1986年7月)但以品格、个性及独特操守而在社会生活中发生重大影响且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名士群体,则以东汉后期党之禁中的士人为最著。

  (1) 《李白评传》,第383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2)李白《与韩荆州书》:“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郭沫若《李白与杜甫》谓:“李白在三十岁时,要‘历抵卿相’,与‘王公大臣’等交游,只有到西京去才有这种可能。这就肯定:李白在三十岁时断然去过一次西京。”参安旗《李白别传》第31页,西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

上海龙凤1314   (3)周勋初:《李白评传》,第374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上海龙凤1314   (1) 周勋初:《李白评传》,第270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上海龙凤1314   (2) 阎琦:《李白三至越中考索》,《唐代文学研究》第六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

  (1) 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九、卷三,见赵贞信《封氏闻见记校注》,第83页,第16页,中华书局,2005年11月。

  (1) 王谠:《唐语林》卷四,第129—1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6月版。

  (1) 周勋初:《李白评传》,第100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1)李德裕《次柳氏旧闻》载云:“上始入斜谷,天尚早,烟雾甚晦。知顿使给事中韦倜,于野中得新熟酒一壶,跪献于马首者数四,上不为之举。倜惧,乃注以他器,引满于前。上曰:‘卿以我为疑耶?始吾御宇之初,尝饮,大醉损一人,吾悼之,因以为戒,今四十余年,未尝甘酒味。’指力士及近侍者曰:‘此皆知之,非卿也。’从臣闻之,无不感悦……”见《开元天宝遗事十种》,第7—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1月。

上海龙凤1314   (1) 松浦友久:《李白的客寓意识及其诗思——李白评传》,第172页。刘维治、尚永亮、刘崇德译,中华书局,2001年10月。

  (1) 松浦友久说:“仅就中国文学史而言,‘谪仙人’之名,只有在李白这里,才具有独占性、代表性。无疑,这一方面是因为李白自身在文学史上的代表性,而更本质的原因,则是‘谪仙人’的意象结构中,存在着与李白性格和诗风共通的要素(亲近性)。”在对这一段话注释时,他又指出:“也就是说,就‘谪仙人’词语自身而言,既非特别的独创,也非划时代的评语,但它作为李白传记论以及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念之一,却具有大的意义。这不仅因为李白主要是诗人,而且因为在‘李白’和‘谪仙人’之间,存在着与各自本质有关的内在呼应。这一点有以下事实也可得到明证:有些词虽然是同一个李白的别号或自称,如‘青莲居士’和‘金粟如来’,却难以具备‘谪仙人’这样的划时代的影响力。”见氏著《李白的客寓意识及其诗思——李白评传》,第172页。刘维治、尚永亮、刘崇德译,中华书局,2001年10月。

  (2) 周勋初:《李白评传》,第393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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